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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宜宾3名工人施工未系安全带被吊工地示众惹争议
时间 :2025-04-15 17:58:20     安博作者: 安博娱乐电竞

  建筑工地工人施工不系安全带,老板人狠线名工人吊在工地门口示众,一石激起千层浪。

  近日,在四川宜宾一建筑工地,有关部门和领导抓安全管理的做法却显得白里透红,与众不同,还冲上了热搜,引发社会争议。

  从网上流传的照片看,3名建筑工人被吊挂在工地大门的横梁上,从照片中能清晰地看到“安全带使用体验”和建筑公司的logo与名称。

  3名建筑工人在安全绳的摇晃下来回晃动,3名工人像做错事的小孩,害羞地耷拉着脑袋。原来是3名工人在作业时没用安全带被进行惩罚,相关视频和照片一经网络曝光引发吃瓜群众和网友热议。

  面对舆情的持续发酵,当地有关部门回应称,这是3月9日发生在工地的线名工人因在高空作业时违规操作,不佩戴安全带,被项目领导发现后将3人带到体验区进行警示教育。

  工地的惩罚做法赢得了吃瓜群众和网友们的一致好评,专业律师看了却提出不同于吃瓜群众和网友的观点,认为工地的做法系羞辱式惩罚,是对工人人格尊严的侵犯,已涉及嫌疑违反法律.

  工地的做法是横看成岭侧成峰,吃瓜群众双手点赞,律师却称其已涉嫌违法。看看网友是怎么说的。

  说,我认为这是为工人生命安全负责的好事。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,也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。这个年纪的人是家里的顶梁柱。上有老下有小,一旦出了安全事故整个家都塌了。

  说,去年一工地摔死俩架子工,早上安全课上完后上工地半小时摔死一个,三个月又摔死一个,都是没系安全绳,安全带全身上背着,唉,安全大于天,这种惩罚对于失去生命来说不值一提。

  说,我支持施工方,辱不辱人,肯定辱,但在他们那小范围内,用极端的管理我认为是可以的,工友们也会认可的。出于安全考虑,用点特别的手段是显示爱护工友们的!

  根据我国《劳动法》第96条和《劳动合同法》第88条之规定,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、或者侮辱、体罚、殴打、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,都属于违反法律行为。

  同时,我国《宪法》相关条款明确规定,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害,建筑施工工地的任性、家长式侮辱体罚警示教育的方式,虽然伤害性不大,但侮辱性更强,行为违法,就要应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。

  3名工人不遵守工地安全作业规定,惩罚和警示教育的方式办法能够有一万种,项目部门却选择了最侮辱人的一种。这也暴露出这家建筑公司并没有以人为本,对工人并不进行人性化管理,这种体罚的方式与其说是为工人的生命负责,不如说是将资本逐利的本性暴露得一览无余。

  抓安全生产,宁听骂声,不听哭声。听群众的哭声不是去让你打违法的擦边球。对施工操作中不系安全带的员工可以给予经济处罚、开除等,都能做到杀一儆百,以儆效尤。

  只有以人为本,把严管和厚爱结合起来,员工才愿意听你、信你,做到不令而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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